金融界2023年11月24日消息,云南瑞佳陶瓷有限公司因偷税,被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处以罚款共计237,934.84元。
据公告内容,云南瑞佳陶瓷有限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公司财务负责人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造成少缴增值税464,263.11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1,606.57元。其2021年偷税数额317,840.42元占应纳税款比例99.80%,依法对其上述偷税行为造成少缴的税款处以50%的罚款共计237,934.84元(475,869.68元×50%)。
云南瑞佳陶瓷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了偷税违规行为。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鉴于公司在检查期间主动配合调查,并于2023年8月25日申请全额补缴了本次稽查查补的税款,决定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