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新诚陶瓷原料有限公司被罚款5500元

公司动态  2024-02-04  浏览次数:



  金融界2024年2月2日消息,广宁县新诚陶瓷原料有限公司因超限超载运输,被广宁县交通运输局罚款5500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21日17时34分,广宁县新诚陶瓷原料有限公司聘请的驾驶员罗传波驾驶粤HN2275/粤H0262挂重型6轴货车装载着泥土途经广宁县南街镇G355线M(荷木站)时,经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传的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显示该车执法总重为60.637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确认该车车货限载值为49吨,超限值为11.637吨,且当事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当事人未经许可使用车辆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

  广宁县新诚陶瓷原料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构成了超限超载运输违规行为。广宁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广宁县新诚陶瓷原料有限公司进行罚款5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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