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法官快速调解、快速确认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帮助申请人要回了大理石茶几赔偿款共计1500元,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朱某来到法院诉称,2023年8月,因被申请人王某在朱某家刷乳胶漆干活期间,未经朱某允许自行踩在大理石茶几上,导致大理石茶几面从中间断裂,朱某数次联系王某讨论赔偿事宜,王某一直推卸责任,不愿意配合,申请人朱某遂起诉到法院。
立案庭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征求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决定从诉源化解此纠纷。法官电话联系被申请人王某,对其释法明理,后经过法官多次从中调解,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谈了各自的想法并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被申请人王某在10日内一次性给付申请人朱某赔偿款1500元,并进行了司法确认。